【5月25日截止】关于做好第十四届“阳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05-18   动态浏览次数:19

各相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加强党务、宣传思想、思政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中青年骨干人才,不 断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决定开展第十四届上海市“阳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和期限

第十四届“阳光计划”项目分为党务工作者类、思政教育工作者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类、中小学党务和德育工作者类等四大类。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人民币3万元,建议所在单位予以配套支持。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鼓励提前完成。

 

二、申报条件

()党务工作者类

1.本类别面向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在编在岗党务工作者,包括党建工作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者统战工作者等三支工作队伍。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198111日之后出生),从事相关工作3

3.具有良好的党务工作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

 

()思政教育工作者类

1.本类别面向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在编在岗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等两支工作队伍。

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0周岁以下(198611日之后出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4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需具备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5周岁以下(199111日之后出生),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2

3.在所从事工作领域成果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类

1.本类别面向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在编在岗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包括宣传工作者高校教师思政工作者高校决策咨询工作者等三支工作队伍。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198111日之后出生),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

3.具有良好的宣传思想文化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工作业绩较为突出。

 

()中小学党务和德育工作者类

1.本类别面向本市中小学在编在岗的党务工作者、德育工作者、思政课专任教师等三支工作队伍。其中德育工作者包括德育干部、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中学团干部等。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198111日之后出生),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

3.在所从事工作领域成果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三、选题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本领域中心工作,体现出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创新意识。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发展导向,立足上海教育 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理论与 现实问题。

()项目研究成果要体现出一定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决策 参考价值,并加强成果转化。

()项目选题的相关材料均需如实填报,并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一题多报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 实,三年内不得申请“阳光计划”。

 

四、工作安排

()本校遴选推荐工作,由宣传部门统筹。

()党务工作者类、思政教育工作者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类3类,以各高校、各直属单位为单位分别组织申报,各单位在每个类别中可推荐1-2;中小学党务和德育工作者类以区教育局为单位组织申报,每区可推荐2-3人。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组织遴选推荐工作。已经入选过“阳光计划”的,不能再次申报。

   ()材料报送要求。

   每个学院/部门每个类别申报不超过2项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各单位须在2026525(星期一)前将《申请书》和汇总表(附件12)集中送交人文社会科学处(地址:徐汇校区团结四楼207室,联系人:蔡庆,联系电话:64252997),相应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wenke@ecust.edu.cn(研究项目密级涉机密、秘密、内部的,不可发至电子邮箱,须按要求刻盘通过机要渠道报送)。过期或超额报送,或个人直接报送等均不受理。

()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评审。初评采用材料评审方式,终评采用申请人现场答辩方式,不参加现场答辩的申请人将视作自动放弃。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正式发布。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6-5-18


附件1:第十四届“阳光计划”申请书.docx

附件2:第十四届“阳光计划”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