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3日截止】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2-01   动态浏览次数:10

各人文社科相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简称《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教育部已启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校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1120211231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名额

(一)本届评奖,我校作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由人文社会科学处统一受理相关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由人文社会科学处组织实施校内申报遴选工作。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二)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人文社会科学处。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各申报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学校拟上报的成果将将在校内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将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交。

(五)202321日起开始网上申报,228日网上申报截止。在此期间,由人文社会科学处统一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限额上传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五、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8,统一用A4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

  论文类成果一式8(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202323日。

报送地址:徐汇校区团结四楼207室。

联 系 人:蔡庆;

联系电话:64252409

Emailwenke@ecust.edu.cn

 

 

附件:

1.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2121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