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文社科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市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本校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通知材料
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nopss.gov.cn/)发布的申报公告,申请书、选题目录和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等材料可在申报公告的附件链接下载。本通知可在人文社会科学处网站(https://wkc.ecust.edu.cn/)或微信公众号“华理文科”查看。
二、申报受理单位
人文社会科学处负责受理本校科研人员的项目申报,统一报送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程序
1.申请学术著作类项目,申请人应先与出版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出版责任单位按本公告规定的要求,依据相关学术委员会或内部评审机制,公平、公正甄选联合申报的申请人,重点考察和评估申请人的资质和各项能力,择优联合申报。对于非主译的项目申请人,出版责任单位要重点考察其项目研究能力、中外学术交往和协调能力、项目组织能力等。确定申请人后,双方就外译事务的各项分工协商达成一致,并自行签订《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
2.项目实行网络填报信息。网络填报系统于11月1日起开放,申报双方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可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3.在系统内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后,导出申请书。
(二)截止时间和材料要求
1. 校内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
2. 申报者须报送以下材料:
(1)《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含至少1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需WORD版和带章扫描的PDF版两种。
(2)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
(3)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
(三)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徐汇校区团结四楼207室。
联系人:蔡庆
联系电话:64252997
Email:wenke@ecust.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年9月24日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doc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xls
3.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选题目录(2021).xls
4.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202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