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截止】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3-31   动态浏览次数:10

各人文社科相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于202135-531日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附件1)。现就做好本校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活动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行评奖委员会职责,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行评奖办公室职责。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奖工作的日常事务。学校的申报、推荐工作由人文社会科学处负责组织。

    二、为确保推荐申报工作按时完成,保证推荐质量,人文社会科学处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申报辅导,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于202156前将本单位推荐参评成果汇总报送人文社会科学处。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书一式7,参评成果原件1复印件1;申报评审书(见附件2)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数据汇总表(见附件3)仅需填写电子版;同时将申报评审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到人文社会科学处邮箱wenke@ecust.edu.cn


 

三、申报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点:徐汇校区团结四楼207室。

    联系人:蔡庆

    联系电话:64252997

    Emailwenke@ecust.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331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