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截止】关于做好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2-23   动态浏览次数:10

各人文社科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促进上海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扩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辐射效应,总结2014年至2020年上海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工作成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开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就做好本校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要求见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其官网上发布的《关于开展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沪教委科〔20218号)》及《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

二、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行使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职责,负责评奖组织领导。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科规划办”)承担评奖办公室的职责,受理各单位推荐上报的成果,负责处理评奖工作日常事务和异议投诉等。市教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人文社科处负责受理本校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请各单位根据人文社科处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三、参评成果由申报人按照《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评奖条件和要求,填写《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见附件2),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以及参评成果原件

    四、本次优秀成果奖评选采取限额申报。成果奖评审按照申报成果等级分类开展,申报人必须选择申报成果等级,提交申报材料后一律不得变更。各申报者应按照申报通知中的各项要求如实按期报送相关材料。请各单位转发本通知,切实做好评奖申报和组织工作。本通知的相关附件电子版可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edu.sh.gov.cn/)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cnsaes.org.cn/)中查找和下载。

    五、各申报者请于202132日前将《申报评审书》、参评成果以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送人文社科处,《申报评审书》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wenke@ecust.edu.cn,以便进行申报遴选

    六、人文社科处将于202132日集中受理材料报送。

    报送地点:徐汇校区团结四楼207室。

    提交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一式7A3双面,参评成果一式2(原件至少1份),证明材料一式2,申报评审书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

    联系人:蔡庆

    联系电话:64252997

    Emailwenke@ecust.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223



附件1.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doc

附件2.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