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文社科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要求,现就本校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要求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0/0428/c219469-31691453.html )。
二、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处负责受理本校科研人员的项目申报,统一报送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请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科研管理部门,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
3.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4.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5年4月28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17年6月1日-2019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
(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四、本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8日。各相关单位申报者请务必在截止日之前向人文社会科学处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书一式8份,书稿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2份);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
2.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及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联 系 人:蔡庆
联系电话:64252997
联系地址:团结四楼207室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5-15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
2.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doc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